记者从市金融办了解到,我市修订出台《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企业上市的意见》,加大了对企业上市的财政扶持力度。
和原有政策相比,修订后的《意见》从四个方面加大了财政扶持力度:一是提高企业主板上市奖励标准。将企业进入厦门证监局辅导备案和中国证监会正式受理的补助金额,从原来的10万元和30万元分别提高到30万元和70万元,帮助企业减轻上市成本负担,推动企业上市进程。二是提高企业异地买壳或借壳的奖励标准。异地买壳或借壳的企业,将注册地迁回厦门及主要经营地在厦门的奖励,由原《意见》的统一100万元,分别提高为不同情况下的200万元和300万元。三是提高企业挂牌新三板创新层奖励标准。进入新三板创新层挂牌并交易的给予50万元奖励,同时基础层挂牌企业首次调整进入创新层后,一次性奖励20万元。四是明确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挂牌企业奖励申请条件,对企业完成股改并在总部注册于厦门的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挂牌并交易的,一次性奖励30万元。此外,《意见》还降低了募集资金在厦门本市投资比例的限制。
市金融办上市办副主任 连任:上市公司投资的金额原来是要50%以上投资在厦门才能给予奖励,现在我们把门槛降低,现在只要40%投资在厦门就可以得到全额的奖励,如果没有达到这个标准,我们同时也可以得到一半奖励的金额,这对企业是一个非常利好的消息。
目前,我市有37家境内上市公司,在福建排名第一,占全省上市公司的34%。另外,我市还有境外上市公司19家,新三板挂牌公司共133家,占全省新三板挂牌公司家数的42%,在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厦门两岸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企业1503家。为积极推动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加快发展,我市建立拟上市企业资源库,对企业在改制上市过程中,凡涉及审批事项或者出具相关证明的,有关部门一律给予“绿色通道”待遇,特事特办,效能办和上市办全程跟踪,限时办结。力争到“十三五”期末,全市境内上市公司超过50家,境外上市公司超过30家,新三板挂牌公司超过200家,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挂牌公司超过3000家。
厦门市金融工作办公室上市办副主任 连任:我们在构筑一个多层次的资本市场,引导大家走直接融资的渠道,海外上市是今后我们重点突破和扶持企业发展的情况(方向)。